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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浙籍侨胞和留学生 15日起出入境政策再优化!8个问答助“通关”→

时间: 2024-10-23 | 作者: 小编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消息,自5月15日起进一步调整优化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其中涉及哪些政策?一起来了解。

  内地居民可向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签注申请,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内地居民因探亲、工作、学习,以及因就医、诉讼、处理财产等事由拟前往港澳地区的,可向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探亲、逗留和其他三类签注申请,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赴澳门高等院校就读的内地学生,签发的逗留签注有效期由最长不超过1年,调整为与其在澳门就读的学习期限一致。

  在1月8日恢复毗邻港澳口岸边检快捷通关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机组人员可经边检快捷通道通行。

  内地居民自2023年5月15日起,可以向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签注申请,无须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未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证件过期失效的,和记ag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向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申请,并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签注。

  内地居民自2023年5月15日起,可以通过设置于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交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签注申请,经审批通过的,可立即获发签注;未获通过人员,须前往人工窗口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可在20日内领取签注。

  内地居民自2023年5月15日起,可以向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香港或澳门探亲、团队旅游、逗留、其他等4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

  内地居民可以申请赴香港、澳门地区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就业的亲属,亲属范围是: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内地居民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或者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的,以及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就业人员亲属,可以申请办理赴香港、澳门逗留签注。

  内地居民因就医、诉讼、处理财产、应试、学术交流、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可以申请办理赴香港、澳门其他类签注。

  自2023年5月15日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赴澳门高等院校就读的内地学生,签发有效期与澳门教育主管部门发放的《确认录取证明书》载明的学习期限一致的逗留签注。

  自2023年5月15日起,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年有效)、一年多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的中国公民;持外国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电子护照及6个月以上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在定期国际航班上工作的中国籍机组人员和可免签入境或已办妥1年以上(含)乘务、任职签证或居留证件的外国籍机组人员,可以通过边检快捷通道通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告,自5月8日起,将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有效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港铁公司日前表示应“回乡证”延期政策实施,5月8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持有相关“回乡证”的乘客可通过12306官方网站手机应用程序、指定代理香港西九龙站票务柜位购买高铁香港段车票。

  原标题:《@海外浙籍侨胞和留学生 15日起,出入境政策再优化!8个问答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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