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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 2024-09-17 | 作者: 小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就武川县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要求,2024年下半年始,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区通办”。

  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申请人员,可选择与认定学段相应的任意内蒙古自治区内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2)请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户籍的申请人尽快办理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需要办理武川县居住证的,请按照《武川县公安机关全面放开城镇落户及居住证办理简化手续实施细则》(网址:)以及我市公安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3)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二)持有武川县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须按照“网上申报——网上确认(上传材料及审核)——体检——证书发放”的程序进行认定。

  (一)网上申报。凡在我市2024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2.信息填报及核验。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学历信息核验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信息的核验功能。

  (1)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的第4条“实名核验相关问题”;

  (2)关于完善个人身份信息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的第5条“个人身份信息补充、修改等问题”;

  (3)如学历、学籍信息核验不能通过,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的第13条“学历、学籍和学位相关问题”;

  (4)如普通话证书核验不能通过,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的第14条“普通话证书相关问题”。

  (5)关于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的第45—47条“考试相关问题”;

  3.上传本人彩色白底照片。申请人须上传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同时,申请人需准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的白底一寸照片,照片底部需打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用于后续的体检和证书制作。

  关于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照片的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15条“上传图(照)片过程中的问题”。

  4.填写《个人承诺书》。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如需修改,再次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即可重新获取二维码并签名。

  5.生成“报名序号”。网报系统将在申请人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该“报名序号”将贯穿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全过程,请申请人务必认线)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申请人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可参阅本公告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导航栏)的“常见问题”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网址:);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线,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注意: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2.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10月18日17∶00,报名成功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申请。

  ①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正面底部须打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④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驻武川县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①持国内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学历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申请下载,具体查阅“学信网”);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②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领取、补办及线上查询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站进行咨询。

  ①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需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须联系毕业院校获取;

  ①具有武川县户籍的申请人,由武川县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提供;

  ②其他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文件中“《通办清单》涉及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要求执行,请申请人咨询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③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3.网上确认结果查询。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确认”,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查询报名信息”一栏进行查询。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包括“网报待确认”“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以及“确认未通过”“认定未通过”共五种。

  (1)“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未完成线上或线下审核的状态。和记ag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2)“待认定审批”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经审核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的状态。

  (3)“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此次认定审核,可以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状态。

  (4)对认定状态为“确认未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申请人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有关认定机构咨询。

  (2)报名武川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且体检后未接到武川县教育局和医院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

  (一)预计在12月中旬发放《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武川县教育局人事科209领取。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妥善保管,由认定人员本人咨询有关单位或就读学校,交至相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网上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填写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故意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或联系武川县教育局。武川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联系电线,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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